- 07 / 07 / 2026 -

吸毒成瘾状况认定程序与手续的新规定

2026年5月15日,政府正式颁布第166/2026/NĐ-CP号议定,构建了关于吸毒成瘾状况认定的档案、程序与手续的专门法律框架。该文件标志着在具体化《禁毒法》各项规定、优化国家管理工作以及保障行政与医疗程序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为帮助广大读者及各机关、组织获得全面而深入的了解,Bizlawyer将在下文中对该程序的各项核心要点进行分析与系统梳理。该议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1. 吸毒成瘾状况认定工作的实施地点范围

为确保灵活性并契合认定对象的实际情况,第166/2026/NĐ-CP号议定明确划分了允许开展吸毒成瘾状况认定的三(03)类地点,包括:

  • –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
  • – 在行政拘留场所
  • – 在提请机关与医疗机构协商一致选定的地点

2. 向医疗机构提交及接收档案的手续

档案的编制与移交手续依据《禁毒法》对认定对象的分类而严格设计:

  • – 对于《禁毒法》第31条第1款a点和b点规定的对象群体:编制并送交一(01)套档案(依照第166/2026/NĐ-CP号议定第3条第1款)的权限与责任属于乡级公安机关。
  • -对于《禁毒法》第31条第1款c点、d点和đ点规定的对象群体:提请机关负责完善并向医疗机构送交一(01)套档案(依照第166/2026/NĐ-CP号议定第3条第2款)。

档案提交方式:为顺应行政现代化趋势,有关主管机关可灵活选择以下形式之一:

  • – 直接提交
  • – 通过邮政途径寄送
  • – 在电子环境上办理

3.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与专业流程

接收档案后,医疗机构作为专业机关,负责开展下列各项活动:

Quy Trinh Chuyen Mon Cua Co So Y Te - Bizlawyer 医疗机构的专业流程

  1. 接收处理:同时接收行政档案及被提请认定成瘾状况的人员。
  2. 建立病历:按照现行医疗检查与治疗法律的规定建立病历档案。
  3. 开展吸毒成瘾状况认定:依据卫生部颁布的严格专业指导,开展成瘾状况认定流程。
  4. 出具结果单:流程完成后,医疗机构出具吸毒成瘾状况认定结果单(议定所附附录中的第04号表格)。

该结果单一式三(0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明确划分信息知悉权限:

  • – 01份直接交给被认定成瘾状况的本人(若对象为年满12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人,则交给其父、母、监护人或合法代理人)
  • – 01份送交提请机关,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 – 01份存入病历档案,用于内部管理

文书形式:认定结果以传统纸质版或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的电子版形式送达。

4. 协调机制与财政义务

鉴于吸毒成瘾状况认定活动的特殊性,第166/2026/NĐ-CP号议定规定,提请机关须主持并与乡级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密切配合,以确保整个实施过程的绝对安全。

在财政方面,提请机关须依照现行财政规定,全面负责支付为成瘾状况认定工作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结语:

第166/2026/NĐ-CP号议定中的各项转变不仅是单纯的指导性文件,更是一套同步的法律机制,透明地划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提请机关)与专业机关(卫生)之间的责任。严格遵守该程序是保障人权、确保法律执行的准确性、提升越南新时期禁毒工作效能的先决条件。